美容师手法史略
中医手法医学的传统名称是“按摩”。直到三国时期才出现了“推拿”一词。此后两者并存
通用。目前我国政府以“推拿”正式命名这一学科。
美容师手法,除了与推拿、按摩同义,作为手法医学的统称外,一般是指手法医学中具体
的操作技法。所谓手法是指以治病或保健为目的,施术者用手或手的替代物刺激人体的有一定
法度的动作技法。
一.手法操作的基本要求
A.持久:保持动作和力量连贯性;
B.有力:操作时必须具备一定的力度和功力,指手法直接作用与体表的力,指维持手法所需要
之力;
C.均匀:操作时动作幅度、速度的快慢、都必须保持相对一致;
D.柔和:操作时动作稳柔灵活;
E.渗透:手法刺激后不仅作用于体表,而且要达到筋脉骨肉、甚至脏腑(轻而不浮,重而不滞)。
二.手法操作的注意事项
A:诊断要明确(决不能盲目施术);
B:精力要集中(手随意动,功从手出。密切关注顾客对手法的反应);
C:体位要适当(意到、身到、手到、步法随手法相应变化);
D:手法要选择(基本手法有100多种,其他的手法有400多种。):
辨症辨病选择手法;根据部位选择手法。
E:力量要适宜:
手法的压力;
治疗的部位;
着力的面积;
受力的方法;
操作的时间
F:治疗有序:自上而下、先左后右、从前到后、由浅到深;
G:时间要灵活;
F:操作要卫生。
三.手法治疗的禁忌症
1.恶性肿瘤部位;
2.骨折部位不能贸然使用手法;
3.正在出血或内出血部位;
4.皮肤疾病患处;
5.皮肤破损,水火烫伤;
6.结核病菌引起的运动器官的病症(腰椎结核、髋关节结核);
7.化脓性病菌引起的关节疾病也不能手法治疗(化脓性关节炎);
8.妇女怀孕期,月经期,在腰骶部和腹部不宜手法治疗;
9.剧烈运动后,饥饿状态时,极度劳累或极度虚弱的患者;
10.酒醉(神志不清的患者)。